
申请香港公司海外利得需要先确定其盈利来源是在香港,还是在外地。买卖货物盈利,按税局指引规定,如果购货及销货合约均在外地达成,其盈利方可免税。如果生产工序迁往内地,如果其实际生产活动在国内进行,但其他的管理、设计、生产技术等皆由香港提供,则申请会不成功。
根据香港税务法则的规定,公司在未利用到香港资源获得利润的情况下,可以豁免交税。在确定香港公司整体生意情况后,我们的会计师会建议您的企业是否申请海外盈利。并非所有的企业申请海外利得都是明智的,因为阁下的企业一旦开始进行这样的申请,则表示长达七年的税务跟踪期的到来。我们会帮助阁下先确定公司的盈利是否在香港,如果是在香港,海外利得则不存在。香港公司的买卖货物盈利、购货、销售均在香港以外的地区达成,运输与仓储均未利用到香港的资源,那么则可以申请香港海外利得。倘若一家香港公司的管理、生产技术、品质监控、设计等诸多因素都在本港完成,则无法申请海外利得。申请海外利得可以使香港公司在税务上获得豁免。
海外利得的申请标准一: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海外利得的申请标准二: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海外利得的申请标准三: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海外利得的申请标准四: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除了您的公司需要满足如上的要求之外,您的核数师还需要在核数报告内体现出专业的意见。税局收到您的申请,有权力在未来七年内的任何时间抽查您公司的情况,因此请保留好公司的相关单据作为重要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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