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10月18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一些外媒最近质疑中国新兴产业公司赴美上市普遍采取的“可变利益实体”法律架构模式,认为这个法律结构引发了很多中国公司的假账丑闻。路透社称,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为此数月来一直试图进入中国,查核那里的审计机构,但自从7月与中国监管机构在京会谈后,下一轮协商的日期却迟迟未定,中美审计核查协议“阴霾笼罩”。
“可变利益实体”就是在海外成立一家壳公司,壳公司与内资的实际运营公司签订一份几十年的协议,然后,将实际运营公司的所有债务和权益都转给海外壳公司,壳公司以此在海外成功上市。这就是“可变利益实体”模式。之后,在海外上市的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几乎都采用了这个模式。
中国资深风险投资法律问题专家黄海17日对《环球时报》说,中国赴美上市企业在中国境内运营的实体部分也是有外资和外国管理层参与的,不存在实质上的法律不公正和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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