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的原则,在香港地区产生的收入需要缴纳有关税,也就是说在香港营业的公司,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区获得,在香港以外的地区产生的收入与利润,可以豁免交香港利得税。香港公司赚取的海外(即非香港地区,下同)收入与利润如果与香港的管辖区无实质性的活动及联系,则无需缴纳香港利得税,同时也无法享有税务优惠的待遇。
如何确定是否香港公司的收入与利润是在香港产生的呢?
通常与公司的个案实事有关,并没有一个标准的通用的情况做准则参考。我们建议从如下方面综合考虑:
-业务营业的地址,如办公室/办事处地址;
-业务实施的地址,如上门服务地址;
-运输是否停靠与入仓于香港;
-公司董事与员工是否到过香港,是否为获取订单/利润去香港;
-是否有与香港公司交易及具体交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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