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11-10-27 15:48:51
境外公司在香港主板采用H股上市方式直接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H股IPO方式),需要符合联交所的上市条件,此类条件对于拟上市的境内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规模和盈利标准要求。老马随心为您总结了如下香港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 企业及业务类型
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为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投资公司除外)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除非该发行人只从事或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 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
新申请人必须在相若的管理层管理下,具备一般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除非获得联交所所依据有关规定豁免。管理层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及最近一个经审核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 财务要求
在相同的拥有权和管理层的基础下,财务状况符合如下三个标准内的一种:
1)盈利测试:过去三年盈利达5000万,前两年累积不低于3000万,上市预计市值不少于2亿元,公众持股不可少于5000万;
2)市值/收入测试。
3)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
- 公众持股量和股东数量要求
任何时候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均须有至少25%为公众股东所持有。若发行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超过100亿元,联交所可以酌情接纳15-25%比较低的百分比,当然这也有一定的条件存在。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股东数目最少为300名。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可以超过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50%。
- 持续上市控股责任
控股股东必须承诺上市后六个月内不可以出售公司的股份,且在随后的六个月内持股股东可以减持一定比例的股份,不过需要维持相对控股的股东地位,即三成的持股比例。
- 公司治理
公司上市后需要有至少两名的执行董事常驻香港。发行人需要委托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的一名需要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者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发行人需要设立审核委员会,成员必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出任主席者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
- H股上市的特别要求
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需要满足《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主要为净资产不少于四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六千万人民币,具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五千万美元的规定,这也是业内所称之的“四五六规定”。
本文中所提及有关于香港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中的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为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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